你們有些人可能知道,史蒂夫·喬布斯幾天前(29 月 XNUMX 日)在蘋果網站上發帖 打開信封,他總結了他對 Adobe 和 Flash 的看法。這封信太長了,但在信的最後,特別是倒數第二段,他寫了一句有趣的句子。
Apple App Store 上的 200,000 個應用程式證明,對於數以萬計的開發人員來說,Flash 並不是創建圖形豐富的應用程式(包括遊戲)所必需的。
翻譯中:
此外,Apple App Store 中的 200.000 個應用程式證實,數以萬計的開發人員甚至不需要 Flash 來製作圖形豐富的應用程序,包括遊戲。
這向世人昭示,AppStore應用程式已經突破200萬大關。利息:000年2009月有65份申請,000年2009月底已有85份申請,000年2009月初有整整100份申請,今年000月中旬有150份申請。
所以可以看出,申請的數量增長得非常快,而且它們的步伐正在跟上或加快。當然,這也適用於下載的應用程式數量,隨著每增加一個 iPhone OS 設備,當然還有新的應用程序,下載的應用程式數量也會增加。
但它不再提到同一個應用程式在那裡重複了多少次…。例如,有很多不同的「記事本」...
好吧,如果他們只允許一種應用程序,那麼就會有幾十個。這樣,每個人都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
好吧,但大多數情況下,每種類型的最佳應用程式都保留在第1 - 100 位,因此人們確實可以找到人們下載和評論最多的最佳應用程序,因此,如果該應用程式的排名如此之好並且有評論,至少它被下載的機會減少了。
但這使新應用程式處於不利地位......
該應用程式被咬了一口!剛剛發現愛爾蘭 iTunes 上有電影 - 價格與經典 DVD 價格相同。偉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