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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蘋果周圍發生的事情感興趣一段時間了,你可能還記得 2011 年的大案,當時蘋果指控三星公然抄襲其 iPhone 的設計,從而豐富了蘋果公司的成功,並奪走了一些利潤。利潤。整個案件圍繞著現在具有傳奇色彩的「圓角智慧型手機」專利。時隔七年多,他又重返宮廷,這次真的應該是最後一次了。十億美元再次可供爭奪。

整個案件從2011年開始就一直在進行,一年後看起來可能會有一個解決方案。 2012年,陪審團裁定蘋果公司是對的,三星確實侵犯了蘋果的多項技術和設計專利。三星本應向蘋果支付這十億美元(最終金額減少到「僅」548億美元),這成為了絆腳石。該判決公佈後,本案的下一階段開始,三星對支付這筆金額的決定提出質疑,因為蘋果要求賠償與 iPhone 的總價掛鉤,而不是基於被侵權專利的價值。

蘋果訴三星-2011

三星已經就這一論點提起訴訟六年了,在經歷了多次審理之後,該案再次出現在法庭上,也許是最後一次。蘋果的主要論點仍然是一樣的——損壞程度是根據整部iPhone的價格來決定的。三星辯稱,僅特定專利和技術解決方案受到侵犯,損害金額應據此計算。這個過程的目標是最終決定三星應向蘋果支付多少費用。是否需要額外付款? 那些數十億美元,或其他(顯著較低的量)。

今天有初步聲明稱,該設計是蘋果設備的關鍵功能之一,如果有針對性地複製,就會損害產品本身。據稱,三星通過這一舉措已經為自己增加了“數百萬美元”,因此蘋果代表表示,所要求的金額是足夠的。第一代iPhone 的開發是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在此期間,設計師和工程師製作了數十個原型,然後才得出“理想且標誌性的設計”,該設計成為手機本身的關鍵要素之一。三星隨後採用了這個醞釀多年的概念並「公然複製」。而三星代表則基於上述理由,要求將損失金額以28萬美元計算。

來源: 9to5mac, 加拿大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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