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的報告 關於蘋果和三星之間的談判失敗 目前已在法庭上正式確認。這家美國科技巨頭在2月確實與韓國科技巨頭相處不融洽,但兩家公司的高層卻找不到共同點…
根據法院取得的一份文件,蘋果和三星的代表在2月的第一周會面,他們的談判持續了一整天,也有獨立調解員參加,但沒有達成令人滿意的結果。因此,一切都在朝著定於三月底在美國本土進行的第二次大型審判進行。
蘋果執行長蒂姆·庫克、首席法律官布魯斯·休厄爾、首席訴訟官諾琳·克拉爾和首席知識產權官BJ·沃特魯斯出席了會議。三星派出了IT 和行動通訊主管JK Shin、智慧財產權主管Seung-Ho Ahn、美國智慧財產權主管Ken Korean、通訊執行副總裁兼財務長HK Park、授權主管Injung Lee 和行動通訊許可主管James Kwak 出席會議。
雙方本應與獨立談判代表進行多次談判。在他們坐在一起之前,蘋果公司與他舉行了六次以上的電話會議,三星則舉行了四次以上的電話會議。儘管如此,雙方並沒有找到共同點,考慮到歷史,這並不奇怪。
甚至在 2012 年美國本土首次法庭訴訟之前,蘋果和三星就在最後一刻舉行了類似的會議,但即便如此,也沒有成功。距離XNUMX月份的程序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獨立談判代表可能仍然活躍,雙方都願意繼續談判。然而,如果沒有法院作為仲裁員,很難期望達成協議。
標題中的錯字能改正嗎?蘋果和三星並未達成共同協議。為了讓 Y 被包括在內,蘋果和三星(那些公司)必須在那裡,否則就是它們所有人,即雄性動物和軟 I。我並不是說它有不好的意思,它只是看起來很愚蠢: -) 謝謝
感謝您的警告,但也許存在像標題中那樣的變體。 「公司」一詞不必明確寫在那裡,但您可以插入它。
抱歉,我收回。你明白了我:-) 我沒想到兩者都是可能的...:-) 我更聰明一點;-) 但它仍然讓我眼前一亮:-D
噓,我也是:)
http://prirucka.ujc.cas.cz/?id=602&dotaz=společnosti#nadpis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