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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及其員工之間長達四年的訴訟終於結束了。週三,法官露西·高 (Lucy Koh) 批准了一項 41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上述四家公司必須向他們所說的串通削減工資的員工支付賠償金。

早在 2011 年,蘋果、谷歌、英特爾和 Adob​​e 等巨頭就被提起反壟斷集體訴訟。

整個法庭案件受到密切關注,因為每個人都在期待科技公司需要支付多少賠償。最後比原來蘋果等多了約90萬。提議,但由此產生的 415 億美元仍低於原告員工要求的 XNUMX 億美元。

然而,Koh 法官裁定 415 億美元已經足夠賠償,同時減少了代表員工的律師費用。他們要價81萬美元,但最後只得到40萬美元。

原案涉及約64名員工,也涉及盧卡斯影業、皮克斯或Intuit等其他公司,但這些公司已與原告達成和解。在整個案件中,法庭主要以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谷歌前掌門人埃里克·施密特以及其他競爭公司高級代表之間的電子郵件為指導,他們互相寫信表示他們將不得接管對方的員工。

來源: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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