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在蘋果和三星的專利糾紛中,個別設備的工業設計已經在陪審團面前做出了決定。然而,著名圖標設計師蘇珊·卡雷(Susan Kare)現在來到了現場,為這家加州公司出庭作證。
Kare 於 80 年代初在 Apple 工作,設計了幾款如今已成為傳奇的產品 Macintosh 的圖標。 1986 年,她搬到了自己的公司,為微軟和 Autodesk 等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創作,但不再為蘋果創作。然而現在,蘋果再次聘請她詳細研究三星手機,並作為專家證人出庭作證。
Kare 的研究結果並不令人意外——據她介紹,三星使用的圖標與蘋果的圖標非常相似,蘋果擁有這些圖標的 D'305 專利。上述專利展示了我們可以在 iPhone 上找到的帶有圖標的螢幕。 Kareová 將 iPhone 與各種三星手機(Epic 4G、Fascinate、Droid Charge)進行了比較,在每一款手機中,她都向陪審團證實三星的圖標在某種程度上侵犯了蘋果的專利。
照片應用程式圖標說明了一切
此外,Kare 聲稱圖標外觀相似也會導致客戶混淆。畢竟她自己也經歷過類似的事情。 “在我成為這起案件的專家證人之前,我去律師事務所時,桌子上有幾部手機,” 卡雷告訴陪審團。 「根據螢幕顯示,我伸手去拿 iPhone 對使用者介面和圖形進行評論,但我拿著的是三星手機。我自認為是一個對圖形很了解的人,但我卻犯了這樣的錯誤。
透過詳細分析各個圖標,卡雷奧瓦試圖證明韓國人確實抄襲了這家加州公司。蘋果公司的大部分核心圖標——照片、訊息、便箋、聯絡人、設定和iTunes——都擁有商標,所有這些圖標也被標記為由韓國方面複製。作為如何證明這一點的範例,Kare 選擇了「照片」應用程式圖示。
「照片符號圖像看起來像向日葵的逼真插圖或照片,背景是藍天。儘管這朵花讓人想起照片,但它也是任意選擇的,因為它代表了頻繁的度假鏡頭(例如海灘、狗或山脈)。向日葵的圖像象徵著一張照片,但它聽起來並不像真正的數位照片。它應該顯示一張隨機照片,沒有任何連結或提示。在這裡,向日葵是一個中性的物體,就像某個人或地方的形像一樣,天空作為對比和樂觀的象徵。
蘋果可以選擇任何圖像作為其應用程序,但出於上述原因,它選擇了帶有綠葉和天空的黃色向日葵作為背景 - 因為它具有中性效果並讓人想起照片。
這就是為什麼卡雷相信三星確實抄襲了。在「圖庫」應用程式(用於在三星手機上查看照片的應用程式)的圖示上,我們還發現了帶有綠色葉子的黃色向日葵。同時,三星也可以選擇任何其他圖像。它不必是向日葵,不必有綠葉,甚至不必是花,但三星根本不關心自己的發明。
類似的類比也可以在其他圖標中找到,儘管向日葵是最具說明性的例子。
證人每小時 550 美元
在三星首席律師 Charles Verhoeven 對 Kare 進行盤問時,也提出了 Kare 作為專家的報酬是多少的問題。這就是創造者所擁有的 紙牌 Windows 給出的簡單答案是:每小時 550 美元。這相當於大約 11 克朗。與此同時,Kare 透露,她之前在 Apple vs.三星已收到約80萬美元(1,6萬克朗)。
有人想告訴我,美國人真的是白痴到分不清兩部手機的差別嗎?而如果我參與了圖標的創作並稱自己為專家,那麼即使如此直白,我也應該能夠分辨出其中的差異。我並不反對蘋果公司,我也支持它,但在我看來,它就像一個想要糖果就撲倒在地的小混蛋。一般情況下,他都會被人打耳光,但恐怕美國的愛國主義不會在這一點上失敗。蘋果真丟臉!
他們可能不是真正的白痴,但三星的抄襲熱潮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開始詳細解決,他們到處抄襲。不可思議?
當然有爭議;)
當然有爭議;)
……這也是一項「運動」;-)
他們可能不是真正的白痴,但三星的抄襲熱潮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開始詳細解決,他們到處抄襲。不可思議?
不認 iPhone 是三星的可能有點誇張,為圖示上的花爭論也可能很誇張。但如果我們看看iPhone和iPad之前和之後的手機和平板電腦,大家一定很清楚,蘋果提出的設計是革命性的,後來大家都在使用它。嘗試自己想出一些革命性的東西,然後你就會明白它有多複雜……而且每個人都僥倖逃脫確實應該受到譴責,如果三星足夠聰明,他們會想出自己的革命性設計,但他們根本就沒有它,它只是一個大規模聚集體,每年銷售10 種車型,並以其他人的想法為食。我希望蘋果給它們剝皮。上帝保佑蘋果:)
「…與蘋果公司類似,蘋果公司擁有 D'305 專利。提到的專利顯示了一個帶有圖標的桌面,......」我不想成為一個白痴,但這怎麼可能是專利呢?專利是一項技術發明,因此它不能只是一些圖形表示。如果您已經從英語翻譯,請將其翻譯成捷克術語,即工業設計或保留英語術語,即設計專利。謝謝。
那麼帶有信封的郵件圖示和齒輪狀的設定也是蘋果的專利嗎?那些律師的日子可不輕鬆,證明向日葵在iPhone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沒有人能接受蘋果公司不做市場調查、不認真分析客戶需求的胡言亂語……順便說一句,有趣的是三星並沒有抄襲iTunes。儘管我咒罵 iTunes 及其控件,但使用三星的 Kies 卻是一次煉獄之旅…
「那些律師的生活並不輕鬆,證明向日葵在iPhone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了…」
這是什麼愚蠢的論點?因此,如果我使用某個東西作為圖標圖像,然後其他人使用完全相同的東西作為他們的圖標圖像,這完全沒問題嗎?三星可能有數千種選擇來製作圖標,但它選擇了綠葉向日葵,而蘋果已經有了這種設計。複製的很清楚。試著思考一下。
但如果你仔細觀察,這些圖示並沒有太多相似之處。儘管他使用的是三星太陽眼鏡,但這兩個圖標之間的相似度確實很小,所以不要說“THE SAME THING”
三星應該使用不同的圖像,而不是向日葵。由此可見,他們正試圖模仿蘋果。例如,如果他用的是玫瑰,蘋果就不會在乎。
向日葵應該有什麼樣的葉子,粉紅色的?還有藍色的花?如果您認為這些圖示無法區分,請使用語音控制。帶有房子的圖標也被用作家,我沒有看到關於它的版權糾紛...蘋果仍然使用美國專利制度並且有25億美元的訴訟...我不為三星辯護或蘋果,但如果您認為蘋果發明了手機、矩形、圖標、觸控螢幕或安裝在玩具上的其他任何東西,那麼您就錯了。 (我自己有一部 iPhone,已越獄,我對它完全滿意 - 還有另一篇關於 Apple 的文章,是的,我從應用程式商店購買應用程式。)
「向日葵應該有什麼樣的葉子,粉紅色的?花是藍色的嗎?
不,三星一開始就應該使用不同的圖像,而不是向日葵。這樣的話也太明顯了吧。當有人為它辯護時,那就更尷尬了。當然,向日葵有綠葉。但為什麼三星會從 12345 個可能的選項中選擇向日葵?還是不明白?依然沒有? :)
“我不是為三星或蘋果辯護,但如果你認為蘋果發明了手機、矩形、圖標、觸控螢幕或其他什麼,”
我沒有說過類似的話,我也不這麼認為。
按照你的高明邏輯,蘋果不該付錢給梵谷的後裔嗎?
梵谷並沒有使用他的向日葵作為觸控手機上的畫廊圖示。你這個邏輯。
那麼帶有信封的郵件圖示和齒輪狀的設定也是蘋果的專利嗎?那些律師的日子可不輕鬆,證明向日葵在iPhone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沒有人能接受蘋果公司不做市場調查、不認真分析客戶需求的胡言亂語……順便說一句,有趣的是三星並沒有抄襲iTunes。儘管我咒罵 iTunes 及其控件,但使用三星的 Kies 卻是一次煉獄之旅…
有一天在學校我看到一個同學手裡拿著一部新手機,我告訴他這是一部很好的iPhone,然後那個白痴告訴我他有一部三星Galaxy......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像個白痴我本來可以混淆兩部手機,但他手裡拿著一部,真的很相似,你想說什麼,但兩部手機很相似…
蘋果和三星的圖標是相同(相似)的,這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每個人都把他們能想到的都寫出來,那麼技能較差的人(老年人和兒童)就不會知道如何使用電話。該死,所有手機上的簡訊圖示仍然相似(只是一個信封),沒有人介意。有趣的是,例如有人沒有為汽車中的車速表(鬧鐘)申請專利,例如MBW並沒有說奧迪從他那裡複製了它,而且還有數字和指針。
它不會像這樣去任何地方.. 讓他們發明,其他人在 1/2 年內“適應”手機“舊”,並且已經有一種具有新功能的新型手機等,並且它競爭......
如果一位女士的向日葵設計每小時收費 550 美元,那麼我就能理解 iNěče 的價格。
Kareová 女士感謝所有購買 iNěco 並為她的家庭預算做出貢獻的人 :-)
同意(我有 iPad 2 和 iPhone 4)
使用簡訊封面是一件顯而易見的事情……這是我首先想到的事情。但您真的想用向日葵標記圖庫應用程式嗎?奧_奧
我不知道我腦子裡必須有什麼思考過程才能自己隨機想出這個......而不使用蘋果作為模型:)
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認不出這些手機,那些人真的太愚蠢了,或者他們只是假裝捍衛他們的蘋果,而且他們把 Galaxy Tab 和 ipad 混淆了:DDD 那些賣家一定有很多和他們一起玩得很開心
你看...不同的人,我不明白不同的事:)
沒有人會理解一個人怎麼會在幾乎兩句話中犯下這麼多的文法錯誤:))
我真的要笑(或哭?我現在不知道),當一個人從一家公司得到1,5萬而從另一家公司一無所獲時,怎麼能成為獨立專家呢?但我仍然認為蘋果會在美國獲勝,一方面它是一家國內公司,然後你可以用任何東西贏得那裡的法庭訴訟,請參閱:
一個小偷闖入一所房子,被困在裡面,然後起訴房子的主人在那裡挨餓,(在他去度假之前,所以他吃掉了大部分補給品)然後打官司什麼?會贏…
每天都在麥當勞吃飯的人因為他變胖而起訴他……這些案件已經發生,並且將會有大量這樣的訴訟……所以這就是我對美國法院的看法。
此外,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選擇帶有向日葵的圖示進行比較,而與手機的圖示更相似。我在一個圖標上看到一朵向日葵,在另一個圖標上看到一些無法辨認的花,葉子令人驚訝地綠了+一個框架+一個箭頭......就像蘋果和梨一樣相似。
另外,在我看來,它已經達到了頂峰,爭論圖標的外觀,整個手機的一些設計方案我仍然會理解......正如有人提到有人應該嘗試發明一些革命性的東西,然後他們你會明白,這可能甚至不是這個,而是關於今天的貪婪時代,如果以這種方式採取,你擁有自行車、汽車、房屋、發動機、電視、餐具等的專利。 ,但這是過去幾十年的發明。
專利是過去幾十年的發明:D,這很愚蠢: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