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 月,有報告指出蘋果 適用於無線耳機,結合猜測 iPhone 7 不含 3,5 公釐插孔 這很有道理。
當時,該資訊來自 9to5Mac 的 Mark Gurman,其消息來源先前已被證明高度可靠。然而現在,蘋果在音訊電子領域的意圖或許已經出現了更清晰的跡象。還是不知名的公司 飛行娛樂有限公司 即,其申請註冊「AirPods」商標。
據推測 飛行中的娛樂 是所謂的空殼公司,是指為了掩蓋知名公司的活動而成立的公司。蘋果公司已經利用這類「空殼公司」申請註冊「iPad」、「CarPlay」以及「iWatch」等商標。
此外,提交的申請由喬納森·布朗簽署。一位名叫喬納森·布朗的律師在蘋果擔任“高級標準顧問”,因此他很可能處理商標和專利事務。這樣的巧合似乎不太可能。但 MacRumors 網站承認喬納森布朗這個名字相當普遍,而且 飛行中的娛樂 他透過比較簽名將其與蘋果公司的簽名統一起來。
另一方面,這些報告都不能保證蘋果將正式推出具有上述規格和名稱「AirPods」的產品。例如,蘋果推出了已經提到的“iWatch”,但名稱為Apple Watch。
首席標準顧問 ?密集翻譯
說穿了——不知道這個人在做什麼,根本無法翻譯。
確實,它看起來很奇怪。儘管如此,我還是決定最好至少嘗試一下,並將該職位的英文名稱留在括號中。如果你能想到更好的翻譯,我會編輯這篇文章。
怎麼樣:高級(高級/高級)標準顧問
我只需要把它寫下來。閃電耳機很愚蠢。由於其圓形,3,5 插孔比 Lightning 更適合 100%。由於口袋裡的所有形狀,閃電做了什麼?打破...使用耳機減少?我認為 2,5 插孔減少到 3,5 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手機不斷變薄?為什麼?帶門?
手機一側有立體聲揚聲器嗎? ;從
只有將播放功能擴展到耳機才有意義。 BT 總是會降低聲音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