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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奧克蘭法院正在裁定,蘋果在過去十年中對 iTunes 所做的改變主要是為了讓這家加州公司履行對唱片公司的義務,還是主要是為了破壞競爭。蘋果已故聯合創始人兼前首席執行官史蒂夫·喬布斯 (Steve Jobs) 在 2011 年的錄音聲明中也對此發表了一些看法。

蘋果公司不得不對競爭性解決方案做出回應,主要是因為唱片公司,這一事實是蘋果律師大部分辯護的基礎。前iTunes 老闆埃迪·庫伊(Eddy Cue)和現任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在此前未發行的錄音中表示,蘋果公司與唱片公司簽訂了非常嚴格的合同,它不能承受失去的風險。

然而,原告認為蘋果在 iTunes 7.0 和 7.4 中的行為主要是為了阻止 Real Networks 和 Navio Systems 等競爭對手進入市場。 iPod 製造商也應該讓其鎖定在自己系統中的使用者處於不利地位。如今負責 iTunes 的 Eddy Cue 已經表示,蘋果幾乎別無選擇,現在史蒂夫賈伯斯也在陪審團面前證實了他的話: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從我的角度以及蘋果的角度來看,我們是當時業界中唯一一家財力不雄厚的大公司。當人們破壞 iTunes 或 iPod 上的 DRM 保護系統(例如,允許您從 iPod 下載音樂並將其放在其他人的電腦上)時,我們與唱片公司簽訂了明確的合約。這顯然違反了錄音工作室的許可,他們可以隨時停止向我們提供音樂。我記得我們非常關心這個問題。我們花了很多努力確保人們無法破解我們的 DRM 保護系統,因為如果他們可以,我們就會收到來自唱片公司的惡意電子郵件,威脅要終止我們的合約。

換句話說,就像他之前的艾迪庫伊一樣,史蒂夫賈伯斯作證說,蘋果別無選擇,只能在與唱片公司的合約中遵守嚴格的保護措施,因為早期這家加州公司沒有強大的市場地位,無法即使是一個合作夥伴也能負擔得起。

賈伯斯也證實,闖入蘋果保護系統的案例並不在少數,例如iTunes和iPod。史蒂夫·喬布斯證實了當時的現實以及原因:「有很多黑客試圖闖入我們的系統,做一些違反我們與唱片公司簽訂的合約的事情,我們非常害怕這一點。」蘋果沒有在其設備上播放其他商店的音樂。賈伯斯表示:「我們必須不斷加強對 iTunes 和 iPod 的保護。」他指出,這些產品的安全性已成為「移動目標」。

根據賈伯斯的說法,拒絕競爭解決方案訪問他的產品是整個努力的“副作用”,然而,他補充說,蘋果不想承擔責任並試圖與第三方合作,試圖將它們納入其非常封閉的環境中。它所開發的系統。這正是原告所認為的問題所在,即新版本的iTunes並沒有為用戶帶來任何有利的消息,而只是阻礙了競爭。

根據訴訟,DRM 保護系統的變化主要是為了傷害那些想要將音樂庫拖到其他設備的用戶。然而,蘋果不允許他們這樣做,因此,它保持了市場主導地位並規定了更高的價格。蘋果反駁說,其他公司也曾嘗試實施類似的封閉系統,但都失敗了,例如微軟及其 Zune 播放器。

審判將於下週繼續進行。然而蘋果律師 他們發現 這對代表約 8 萬用戶的訴訟來說是一個主要問題,因為文件中提到的兩名原告在法庭審理期間可能根本沒有購買 iPod。不過,原告已經做出回應,希望增加一名新人來代表原告。一切都應該在下週內解決。

來源: 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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