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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因與圖書出版商組成卡特爾提高圖書價格而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而敗訴後,蘋果公司被指派進行監督,以確保該公司遵守法院的命令,不會在其他地方採取類似的策略。這種監督本應持續兩年,然而,在前兩週後,蘋果向聯邦法院提出了申訴。

他在收到第一張發票後這樣做了,因為蘋果有義務支付與監控相關的費用。 Michael Bromwich 和他的五人團隊在前兩週索取了 138 美元,相當於近 432 萬克朗,每小時達到 2,8 美元(1 捷克克朗)。相比之下,美國人的平均月薪不到100美元。

據蘋果公司稱,這是他們有史以來支付的最高薪水,而邁克爾·布羅姆維奇據說是利用了他在這裡幾乎沒有競爭對手的事實。除此之外,它還收取 15% 的管理費,蘋果稱這是聞所未聞的,也不符合資格。但這並不是困擾加州公司的唯一問題。據說布羅姆維奇從一開始就要求與提姆·庫克和董事長阿爾·戈爾(即高層)會面。蘋果也對法官丹尼斯·科特建議允許布羅姆維奇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會見公司員工表示不滿。

雖然對於目前在華爾街市值超過五兆美元的公司來說,監管公司的薪資看似微不足道,但從一般人的角度來看,這個數字確實被誇大了。儘管美國最好的律師事務所每小時的索賠額高達1美元,但在這種情況下,它遠不是建立辯護或指控,而只是監督。然而,工資是否被誇大將由美國聯邦法院決定。

來源: TheVerge.com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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