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佈了對蘋果在愛爾蘭納稅情況的調查的第一個調查結果,結果很明確: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說法,愛爾蘭向這家加州公司提供了非法的國家援助,蘋果因此節省了數百億美元。
在周二發表的1991 月信函中,歐盟競爭事務專員華金·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 告訴都柏林政府,在他看來,2007 年至XNUMX 年間愛爾蘭與蘋果公司之間的稅收協議是非法國家援助,違反了歐盟法律,因此可能是美國公司所要求的。償還稅款並被愛爾蘭罰款。
[do action=”引用”]這些有益的協議本應為蘋果節省高達數百億美元的稅收。[/do]
「委員會認為,透過這些協議,愛爾蘭當局賦予了蘋果優勢,」阿爾穆尼亞在 11 月 XNUMX 日的信中寫道。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愛爾蘭政府提供的優勢純粹是選擇性的,目前委員會沒有跡象表明這些是合法做法,可能是利用國家援助來解決自己的問題。經濟或支持文化或保護文化遺產。
有利的協議本應為蘋果節省高達數百億美元的稅金。愛爾蘭政府和財務長 Luca Maestri 領導的蘋果公司均否認有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雙方均未對歐洲當局的初步調查結果發表評論。
愛爾蘭的企業所得稅為 12,5%,但蘋果成功將其降至 XNUMX%。這要歸功於透過其子公司巧妙地轉移海外收入。愛爾蘭靈活的稅務方式吸引了許多公司來到該國,但其他歐洲國家指責愛爾蘭利用在愛爾蘭註冊的實體實際上沒有任何國籍這一事實並從中獲利(有關此問題的更多信息) 這裡).
蘋果透過在愛爾蘭開展業務大幅節省了稅收,這一事實是顯而易見的,但現在需要歐盟委員會證明蘋果是唯一與愛爾蘭政府談判此類條款的公司。如果情況屬實,蘋果將面臨巨額罰款。布魯塞爾當局擁有相對有效的工具,可以追溯長達 10 年的懲罰。歐盟委員會可以要求高達營業額百分之十的罰款,這意味著高達數百億歐元的罰款。愛爾蘭的罰款可能增加至 XNUMX 億歐元。
關鍵是1991年簽訂的協議。當時,蘋果在該國運營十一年後,在法律發生變化後與愛爾蘭當局達成了更優惠的條款。雖然這些變化可能符合法律,但如果它們為蘋果帶來了特殊優勢,則可能被視為非法。 1991年的協議有效期至2007年,雙方隨後簽訂新協議。
從 1991 年到 1998 年,蘋果經歷了破產,然後憑藉 iPod/iTunes 和音樂成長(而不是重新站起來),直到 2007 年 XNUMX 月 iPhone 推出後才真正開始表現出色。今天擁有數十億美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歐盟)今天讓他破產,即使在他應該得到支持的那些年裡,因為他很痛苦」 - 所以要么對成功徵稅,要么歸還貸款。如果歐盟將稅收優惠視為貸款,恕我直言,這將成為其他公司的先例,這些公司除其他外,由於某種國家優勢而取得了成功 - 當心,歐盟明天就會敲詐你!
每當一家公司「不成比例地」成長並獲得影響力和壟斷地位時,政府就必須打他們,讓他們知道他們才是統治者。好吧,財務獎金也派上用場。
當然,政府同意該實體不必納稅(或12.5% - > 2%,12.5%已經是)是違反歐盟法律的(但不應該嗎?)與其他州相比非常小)。當然,也有一些公司這樣做。當然,如果蘋果公司很窮,就像教堂的斗篷一樣,歐盟就會對此感到不安。當然,如果沒有「非凡」的競爭者渴望透過手指擊敗蘋果,那麼就沒有人會打擾。和我們一樣,艾羅夫家族也是寓言和惡作劇的大師,所以實際上,我不認為這對蘋果構成任何威脅,因為他們可以輕易地混淆它。
畢竟,整個歐盟就是一坨社會主義的狗屎,它剝奪了成功者的利益,讓懶惰者和貪圖便宜的人填滿(希臘),並支持懶惰者的多元文化,他們除了咆哮、繁殖和咆哮我們如何歧視他們之外,什麼都不做。我們用稅收來支付它。見鬼,他必須在某個地方拿到那千元工資(歐盟官員的 5-7 歐元工資)。那麼,所有繁榮的公司都會逃往亞洲,我們就不足為奇了。
數百億美元的稅?且只限於儲蓄?這不就是一種辭職嗎?他們有多少作為評估依據?班比利亞爾?你好
看,她是經濟和稅收的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