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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的專利每天都會得到有關當局的確認。這是對「發明」的法律保護,保證專利權人對其工業使用的專屬權。如果有人想使用它,當然他們必須向所有者支付費用。如果沒有,就會有一場又一場的審判。 

你可能看過一部關於我們最偉大天才的「傳記」電影,這部電影可能會開玩笑地戳史蒂夫賈伯斯的口袋。不幸的是,Jára Cimrman 很不走運,他總是排在第二位。即便如此,他還是帶著一項已經實際存在的發明去了專利局。如果在實施前只給他帶來圖紙就足夠了,就像現在許多辦公室的情況一樣,也許全世界都會認識他。

正如捷克人所說 維基百科,專利授予新發明、發明活動的結果並且可在工業上使用。如果一項發明不屬於現有技術的一部分,則該發明被認為是新穎的。最新技術是指在專利申請日期之前發布的所有內容,無論是在捷克共和國還是在國外。在捷克共和國,專利的授予受關於發明和改進提案的第 527/1990 Coll. 號法案管轄。相反,以下內容不被視為發明:科學理論和數學方法、產品的單純外部修改、電腦程式、執行心理活動的計劃、規則和方法或單純的資訊呈現。

未來不明朗 

因此,很明顯,可以從兩個角度看待專利。首先,如果我發明了某種東西,即使我還沒有以任何方式實現它,我想透過專利保護確保如果其他人提出相同的解決方案,他將不再受到保護。第二個是,如果他想在他的解決方案中使用給定的原理,他將不得不付錢給我,因為我已經發明了它。

關於移動和現代技術,我們經常遇到哪個機構批准了哪個專利。這些訊息傳遍世界各地,然後通常被遺忘。畢竟,公司的意義在於,無論他們想出什麼愚蠢的辦法,他們都會因此而獲得榮譽。您永遠不知道什麼會流行並開始使用。 

如今,這些專利往往看起來令人難以置信,甚至是否有可能實施也是一個問題。它們的外觀和描述很可能決定未來的趨勢,但更多的是指公司願意走的路,而不是他們實際走的路。只有百萬分之一的人能夠真正實現這一目標。所有這些資訊都應該被視為有趣的,而不是我們真正應該期待的不久的將來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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