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澤諾 (Trent Reznor),被稱為《九寸釘》的主角,也是《九寸釘》等電影配樂背後的作曲二人組之一 “社交網絡” 尼波 失踪的女孩在介紹 Apple Music 的影片中,談到了新串流媒體服務的目標之一是如何幫助甚至不太知名的獨立藝術家建立和維持他們的職業生涯。實際情況a 洩漏的合約 但對於獨立唱片公司來說,他們似乎不太支持這些說法。
最令人驚訝的功能 蘋果音樂6月底上線的,是免費試用期的長度。該服務的每個用戶只需在使用三個月後付費。從他的角度來看,這可能很棒,但問題是唱片公司(至少是獨立唱片公司)甚至無法從這段時間播放的歌曲中獲得一美元。
蘋果為這項舉動辯護稱 支付的費用會略高,比音樂串流服務領域的標準。但許多獨立唱片公司的傘式組織 Merlin Network 表示擔心 7 月至 9 月期間將「在今年音樂產業的收入中敲出一個黑洞」。正是在這個時候,可以預見對蘋果串流服務感興趣的新用戶將大量湧入,他們將沒有動力在其他地方購買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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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回應,出版商也往往會延後發布新資料。根據蘋果獲得 4,4 億用戶的目標,三個月的試用期將花費約 100 億美元。蘋果基本上要求唱片公司和發行商支付這筆費用。
雖然唱片公司透過免除免費試用許可費來幫助新創串流媒體服務贏得客戶是很正常的,但蘋果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之一。字 文章 美國獨立音樂協會 (A2IM) 網站上寫道:“令人驚訝的是,蘋果公司認為有必要提供免費試用,因為它是一個眾所周知的實體,而不是市場上的新成員。”
他以自己的巨額資金不僅不需要這樣的幫助,而且要求這樣的幫助會對唱片公司的收入產生非常負面的影響。小公司在三個月內損失大部分收入可能意味著破產。
儘管 Merlin 旗下包括 XL Recordings、Cooking Vinyl、Domino 和 4AD 等最著名的藝術家,包括 Adele、Arctic Monkeys、The Prodigy、Marilyn Manson 和 The National,但目前並不願意與蘋果建立合作,但他們試圖繞過加州公司,直接與唱片公司或個別藝術家進行談判。不過,各方都建議他們不要簽合約,或等到XNUMX月再簽。
然而,正如布萊恩瓊斯鎮大屠殺主唱安東紐科姆 (Anton Newcomb) 的推文所表明的那樣,蘋果能夠非常積極地進行談判。紐科姆在他的 推文 他寫道:“所以蘋果公司向我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他說他想免費播放我的音樂三個月……我說,如果我拒絕怎麼辦,他們說:我們會從 iTunes 下載你的音樂。”當他的情緒以「讓這些邪惡的公司見鬼去吧」的形式出現時,我不會太驚訝。
在 Twitter 上批評 Apple Music 表達 還有賈斯汀·弗農 (Justin Vernon),他以 Bon Iver 的主角而聞名:“讓我相信公司,而且讓我相信人的公司,我不是開玩笑,已經消失了。” 他批評 還有 iTunes:「蘋果,你是一家偉大的公司,無所畏懼,富有創新精神。但現在 iTunes 確實是個糟糕的設計。
在其他推文中 他記得 直到 iTunes 3 時代,當時設計出色的軟體教會了他如何更好地使用電腦,而目前的形式效率低且令人困惑,甚至據說這就是他過去兩年聽音樂較少的原因。他引起了他的第一個反應 FACT 雜誌文章 標題為「Apple Music 是否證明該公司已經停止創新?」。
其中提出的論點已經從多個方面提出。他表示,蘋果公司透過推出 iPod 和推出 iTunes 商店,從各大唱片公司手中奪取了音樂產業的控制權,並促成其權力下放的日子確實已經過去了。目前,蘋果已經與音樂產業的前三名簽訂了合同,這些合約是經過仔細協商後創建的。在服務推出前的最後兩週,他離開了與獨立各方的談判,向這些獨立各方展示了成品,並利用自己的影響力迫使他們同意,充其量也不是非常有利的條款。
儘管Apple Music 擴展了標準串流服務,可以透過「Connect」和不間斷的現場Beats 1 電台與您關注的藝術家進行更密切的聯繫,但現在這似乎更像是一種給競爭對手留下深刻印象的努力,而不是一種真正的方式改變現狀。
Apple Music 的重要性主要在於聽眾能夠更好地感知和發現 Esavio 的音樂。它應該來自真實的人並直接來自源頭,而不僅僅是透過演算法和大型唱片公司,這些公司想要決定聽眾的品味並製作音樂,而不是創造音樂。然而,到目前為止,這種理論方法似乎被現實所破壞,獨立人士被剝奪收入,並威脅將其作品從目錄中刪除。如今,那些仍然相信蘋果能夠創新音樂產業的人似乎更依賴希望而不是事實。
更新:安東·紐科姆的推文發布後不久,它們的有效性 蘋果詢問滾石雜誌。答案是否認類似的威脅,或者實踐者。蘋果發言人在談到 iTunes 上未簽署串流媒體協議的藝術家的音樂時簡單地說:“它不會被下架。”紐科姆本人並沒有提供證據支持他的說法。
我不知道“糟糕的設計”這個翻譯是否正確。我寧願說 Bon Iver 有一個糟糕的計劃、意圖、意圖(設計不僅僅意味著設計)...
由於他在談論他如何不能很好地使用 iTunes,因此「糟糕的設計」雖然聽起來有點奇怪,但對我來說似乎是最準確的翻譯,因為它包括形式和功能。
我想補充一點,蘋果公司展示了它的陰暗面,即使他們必須根據自己的經驗與客戶打交道,他們現在已經嘲笑我 14 天了,儘管他們在第一天告訴我他們有 24 天幾個小時後,他們沒有給我打電話,也不知道我是如何打電話給他們的,所以他們告訴我,他們不在乎,如果是在5 小時之內的話。天,所以我會很高興,他們最後告訴我,他們不關心我的問題,我應該自己解決它(同一缺陷的第三次投訴,我要求全新產品或退款)他們不必遵守我們的法律,即使是直接購買的。網上商店 蘋果商店
但即使是你這個小子..:)
正如我所寫的那樣,真正的商品是透過購買的 http://www.apple.com/cz/ 它不受捷克法律的約束,我的意思是它非常嚴重
「Apple 的一年保固權利是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權利之外的權利;他們不會取代他們。
因此,正常的兩年保固與 Apple 的一年保固同時適用。
http://www.apple.com/legal/warranty/products/czech-universal-warranty.html
我不想相信這一點。我對蘋果的支持感到 110% 滿意。 2 次投訴,並且總是在幾個小時內更換!不是你寫的那樣的日子!所以這是關於特定員工的方法。一位朋友遇到了與您所描述的類似的問題。只需在美國應用程式商店的某個地方寫一封電子郵件,您就會看到指定的員工要么留下建議,要么道歉。這就是我在蘋果已經習慣的事情了!
我可以確認,我在蘋果方面也有很好的經驗,雖然我有時明白,即使蘋果是一個大巨頭,也不總是有好的流程,減少它們是值得的,無論如何他們總是試圖適應我,我會盡力向美國抱怨。
然而,授權服務則相反,我對他們只有不好的經歷,尤其是 Britex,因為它應該是唯一的授權服務,你可以在那裡發送東西,例如,從捷克服務,所以作為一項服務這是值得的:-/無論如何,如果你努力推動,那麼即使Britex 也像蘋果服務辦公室一樣工作,半年後你可能會得到一個“新設備”,但那些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