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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在涉及 iPod 和 iTunes 的案件中,蘋果因損害客戶和競爭對手而被起訴,但目前還沒有原告。大約有八百萬用戶反對這家加州巨頭,但主要原告卻失蹤了。羅傑斯法官取消了先前的資格。但原告有機會想出新名字,以便案件可以繼續進行。

繼蘋果之後,受傷用戶要求賠償 350 億美元(如果被判違反反壟斷法,賠償金額可能會增加三倍),但目前他們遇到了一個大問題——主要原告名單上沒有一個相關名字。週一,法官伊馮羅傑斯 (Yvonne Rogers) 罷免了最後一名成員瑪麗安娜羅森 (Marianna Rosen)。甚至她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她在 2006 年 2009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期間購買了 iPod。

正是在這個時間段,案件在提交陪審團之前縮小了範圍。在羅森之前,法官還取消了另外兩名原告的資格,他們也未能證明自己是在指定時間購買了 iPod。由於該案實際上沒有原告, 他來了 蘋果上週做出了對他有利的裁決。但同時,她也沒有同意蘋果公司的提議,因此整個案件被擱置。

原告必須在周二之前選出一位新人選作為首席原告,代表該時期實際購買 iPod 的約 800 萬用戶。集體訴訟中要求有「指定原告」作為線索。羅森不可能,因為蘋果公司已經提供了證據,證明她的 iPod 要么是在與她提到的不同時間購買的,要么是軟體有問題。

檢察官獲得第二次機會

羅傑斯法官譴責了檢方,並表示她當然不喜歡在陪審員已經聽取了一周證詞的情況下處理這樣的問題。 「我很擔心,」羅傑斯談到羅森和她的副手時說,他們沒有做好自己的工作,也沒有找到有效的原告。

羅傑斯法官

然而,對他們來說幸運的是,法官感到對「數百萬缺席的集體成員」有義務,因此給了律師們第二次機會。到週一晚上,原告將向蘋果提交一份新的主要原告名單,供這家加州公司的代表審查。然後他們應該在周二提交給陪審團。

但原告或許應該從數百萬客戶中找到合適的候選人。原告律師邦尼·斯威尼昨天表示:“有原告願意並準備好參與其中,我們明天會將他們送上法庭。”

審判很可能會繼續進行,並將由陪審團決定蘋果過去的 iTunes 和 iPod 更新是否主要是為了改進其產品或系統性地阻止競爭。以史蒂夫·喬布斯(他於2011 年去世前作證)和iTunes 首席執行官艾迪·庫奧為首的蘋果代表聲稱,他們是唱片公司強迫他們保護自己銷售的音樂,任何限制競爭都只是“副作用」。

然而,原告從蘋果公司的行為中看到了明顯的意圖,以阻止市場競爭擴大,同時蘋果公司也損害了用戶的利益,例如,他們無法將在iTunes中購買的音樂轉移到另一台電腦上播放它在另一個玩家身上。

您可以找到此案例的完整報道 這裡.

來源: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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