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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世界主要由音樂串流服務現象主導。用戶很少再在網路上購買音樂,而是更喜歡使用 Apple Music 或 Spotify 等應用程式。然而,幾年前,情況有所不同。 2008年XNUMX月,iTunes Store服務的熱潮開始了。儘管最初感到尷尬和質疑,但它很快就受到了用戶的歡迎。在今天關於 Apple 歷史上重大事件的系列文章中,我們回顧了線上 iTunes 音樂商店成為第二大音樂銷售商的那一天。

2008年XNUMX月下旬,蘋果公司發表聲明,自豪地表示,其iTunes音樂商店推出不到五年,就已成為美國第二大音樂銷售商——當時它被沃爾瑪連鎖店。在這段相對較短的時間內,iTunes 上已向超過 XNUMX 萬用戶銷售了超過 XNUMX 億首歌曲。這對蘋果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成功,也證實了該公司也能夠在音樂市場中生存。 “我們要感謝超過 5000 萬音樂愛好者,他們幫助 iTunes Store 實現了這一令人難以置信的里程碑,” 時任蘋果公司 iTunes 副總裁的 Eddy Cue 在新聞稿中表示。 Cue 進一步補充說,蘋果計劃在 iTunes 中提供電影租賃服務。負責市場研究的 NDP 集團報導了 iTunes 音樂商店在音樂銷售排行榜上的白銀排名,該集團當時組織了一項名為 MusicWatch 的調查問卷。由於用戶更喜歡購買單獨的曲目而不是購買整張專輯,因此 NDP 集團始終將 12 首單獨的曲目計為一張 CD,從而進行了適當的計算。

看看 iTunes 在 2007 年和 2008 年的樣子:

iTunes音樂商店於2003年XNUMX月下旬正式推出。當時,人們主要透過實體媒體購買音樂,從網路下載音樂更多地與盜版聯繫在一起。但蘋果公司透過 iTunes 音樂商店成功克服了許多此類偏見,人們很快就找到了獲取音樂的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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