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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nes音樂商店於2003年XNUMX月下旬推出。起初,用戶只能購買音樂曲目,但兩年後,蘋果高層認為可能值得嘗試開始透過該平台銷售音樂錄影帶。

上述選項是隨著 iTunes 4.8 的到來而提供給用戶的,最初是為那些在 iTunes 音樂商店購買整張專輯的用戶提供的獎勵內容。幾個月後,蘋果已經開始為客戶提供購買個人音樂影片的選擇,也可以購買皮克斯的短片或精選的電視節目等。每件商品的價格為 1,99 美元。

在當時的背景下,蘋果決定開始分發影片剪輯是完全合理的。當時,YouTube 仍處於起步階段,網路連線的品質和功能不斷提高,為用戶提供了比過去更多的選擇。購買影片內容的能力得到了用戶相當積極的回應——畢竟,就像 iTunes 服務本身一樣。

但虛擬音樂商店的成功對在經典媒體上分發媒體內容的公司意味著一定的威脅。為了跟上類似 iTunes 的競爭,一些發行商開始銷售帶有音樂視頻和其他材料形式的獎勵材料的 CD,用戶可以透過將 CD 插入電腦驅動器來播放這些材料。然而,改進後的 CD 從未被大規模採用,也無法與 iTunes 在這方面提供的便利、簡單和用戶友好性相競爭 - 通過它下載視頻就像下載音樂一樣簡單。

iTunes 開始提供的第一批音樂影片是帶有獎勵材料的歌曲和專輯集的一部分 - 例如,Feel Good Inc.。 Gorillaz 的《Antidote》、Morcheeba 的《Antidote》、Thievery Corporation 的《Warning Shots》或 The Shins 的《Pink Bullets》。以今天的標準來看,這些影片的品質並不令人驚嘆——許多影片的分辨率為 480 x 360 像素——但用戶的反應普遍積極。第五代 iPod Classic 的到來也證實了視訊內容的重要性,並提供了視訊播放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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