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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公司提起訴訟並不罕見——例如,蘋果甚至不得不為其iPhone的名稱而戰。但庫比蒂諾公司在 iPad 方面也經歷了類似的發展,我們將在今天的文章中更詳細地了解這段時期。

2010年3,5月下旬,蘋果公司結束了與日本富士通公司的糾紛──該糾紛涉及iPad商標在美國的使用。這一切都始於史蒂夫·賈伯斯在當時的主題演講中在舞台上展示第一台蘋果平板電腦後大約兩個月。富士通當時的產品組合中也有自己的 iPAD。它本質上是一個手持計算設備。富士通的 iPAD 配備了 Wi-Fi 連接、藍牙連接、VoIP 通話支持,並配備了 XNUMX 英寸彩色觸控螢幕。當蘋果向全世界推出 iPad 時,iPAD 已經在富士通的產品中出現了十年之久。然而,它並不是一款針對普通消費者的產品,而是零售店員工的工具,可以幫助他們追蹤商品的報價和銷售情況。

然而,蘋果和富士通並不是唯一爭奪 iPad / iPAD 名稱的實體。例如,Mag-Tek 也將這個名稱用於其用於數位加密的手持裝置。然而,2009年初,這兩款iPAD都被遺忘了,美國專利局宣布放棄該曾經由富士通註冊的商標。然而,富士通很快就決定重新申請註冊,而此時蘋果也在全球範圍內嘗試註冊iPad商標。結果,兩家公司就官方使用上述商標的可能性產生了爭議。時任富士通公關部門負責人的山根正博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個名字屬於富士通。爭議不僅涉及名稱本身,還涉及名為 iPad 的設備實際上應該能夠做什麼——這兩種設備的描述至少「在紙面上」包含類似的項目。但出於可以理解的原因,蘋果確實為iPad這個名字付出了很大的代價——這就是為什麼整個糾紛最終以庫比蒂諾公司向富士通支付XNUMX萬美元的經濟賠償而告終,iPad商標的使用權也因此落到了它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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