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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當你聽到「iPad」這個詞時,絕大多數人都會自動想到蘋果平板電腦。看起來這個名字顯然是蘋果的首選,而且庫比蒂諾公司在實施上沒有任何問題。但現實卻有所不同。在今天的文章中,我們將記住蘋果是如何付費才能將其平板電腦合法命名為 iPad 的。

2010年2010月下旬,蘋果公司與日本富士通公司關於iPad名稱的法律糾紛已圓滿解決。具體來說,就是iPad這個名字在美國的使用。 4年初,第一台iPad正式面世。這款來自蘋果工作室的平板電腦,搭載AXNUMX晶片,擁有觸控屏,功能眾多,很快就受到了廣泛歡迎。當它正式上架時,很少有人知道蘋果必須與另一家公司爭奪自己的名字。

令人驚訝的是,蘋果的 iPad 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擁有如此響亮名字的「行動」裝置。 2000年,一款名為iPAD的設備從富士通的車間問世,可以連接Wi-Fi、藍牙,帶有觸控屏,支援VoIP通話等功能。然而,它並不是一款面向大眾市場的設備,而是一種專門用於零售業的工具,主要用於追蹤庫存和銷售情況。同時,蘋果並不是第一家因 iPad 名稱而爭論的公司。就連富士通自己也不得不與 Mag-Tek 進行鬥爭,後者使用這個名稱來標記其手持式加密設備。

到 2009 年初,之前的兩款「iPad」似乎都陷入默默無聞,美國專利局宣布放棄富士通的 iPAD 商標。然而,富士通管理層立即決定重新申請並重新註冊該品牌。但當時,蘋果正在採取基本類似的步驟,因為它正在慢慢準備推出首款平板電腦。可以理解的是,兩家公司之間的糾紛不久就發生了。

富士通公關部長山根正宏就此表示,他認為iPAD這個名字是富士通的財產,但蘋果也不打算放棄這個名字。這場爭議主要針對這兩款設備的功能和功能進行了集中解決,最終以有利於蘋果的方式解決。但為了使用iPad這個名字,她必須向富士通支付約400萬美元。這並不是蘋果第一次為其設備的名稱而戰。在我們關於蘋果歷史的系列的較早部分之一中,我們討論了關於 iPhone 這個名稱的使用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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