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高階主管向媒體公開講話的情況並不常見。然而,執行長蒂姆·庫克現在認為,在他認為非常重要的主題——工作場所少數群體的權利——上闡述公司的立場是適當的。
這個話題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因為美國政治家面臨著執行一項禁止基於性取向或性別的歧視的法律的可能性。這就是所謂的《就業非歧視法案》,蒂姆·庫克認為它非常重要,因此他在報紙的評論版上寫下了它 “華爾街日報”.
“在 Apple,我們致力於為所有員工創造一個安全、溫馨的工作環境,無論其種族、性別、國籍或性取向如何,” 庫克描述了他公司的立場。據他介紹,蘋果目前的做法超出了法律要求: “我們的反歧視政策超出了美國工人根據聯邦法律享有的法律保護,因為我們禁止歧視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員工。”
《就業非歧視法》已多次向立法者提出。自1994年以來,除了一次例外,每一屆國會都對此進行了處理,而這項立法的意識形態前身自1974年以來一直被提上美國立法的檯面。但今天情況可能會改變。
公眾越來越傾向於保護性少數群體的權利。巴拉克·歐巴馬是第一位公開支持同性婚姻的美國總統,美國有十四個州已經立法支持同性婚姻。他們也得到了公眾的支持,最近的調查廣泛證實了超過 50% 的美國公民的支持。
提姆庫克本人的立場也不容忽視——儘管他本人從未談論過自己的性取向,但媒體和公眾普遍猜測他有同性戀傾向。如果屬實,蘋果公司執行長顯然是世界上最有權勢的同性戀者。他可以成為每個人的榜樣,儘管生活處境艱難,但他仍能在困難時期和困難時期努力奮鬥,達到頂峰。現在他自己也感到有義務參與對社會有重要意義的討論。正如他本人在信中所說: “接受人類個性是基本尊嚴和人權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庫克是同性戀,主要是因為他沒有和其他搭檔在一起,也因為他的「談話」。你知道嗎,把它們吃掉然後傳播給每個人!
他到底該在某人身上「畫」什麼?也許他是同性戀,也許他不是,那又怎樣?那隻是他的事。
如果一個人因為一些不同而偏袒另一個人,這不也是歧視嗎?我根本不喜歡這裡影響我的法律。
如果你禁止某人因為膚色、取向等原因而被解僱或在工作中受到霸凌,那麼它就被提升了:-O?你生活在哪個世紀?
有人因為膚色而解僱某人嗎?即使是積極的歧視也是歧視。
您將概念與印象混淆了……捍衛歧視與積極歧視不同。你可能會感到驚訝,但即使是現在,人們也會因為自己的取向、膚色,甚至因為女性性別而在工作中受到欺凌……我在這裡的工作中經常看到這種情況,而且我在一家大型公司的辦公室就這樣做了。
我也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但我沒有註意到任何歧視。我們不需要法律來告訴我們該做什麼。 「對少數族群的歧視」究竟意味著什麼?如果我問一個同性戀者與朋友的約會怎麼樣,我會因為暗中侮辱他而被當局打屁股嗎?另一點是高職位女性員工的配額。為什麼政府要規定我讓誰來擔任領導職務?我經營自己的事業,而不是政府辦公室。
您將其中一個與另一個混淆了。沒有提到配額或作為一個大商人應該選擇誰作為領導者。
這是事實。不知何故,我收到一條訊息,稱 Twitter 因沒有女性負責人而受到批評。這就是他們聘請瑪德琳·奧爾布賴特的原因:)
嗯,例如,我們老闆的態度是,原則上他不會讓任何女性處於更好的位置(因為他不喜歡她們 - 不,他不是同性戀)。一位同事不喜歡另一位同事(羅馬),所以他不斷談論他將如何射殺“黑人”等......這一切都過去了......我認為這是錯誤的. .....事實有人捍衛不同人群的人權,這對我來說似乎完全沒問題……所有法律都是為了保護某人免受某些事情的侵害…
同性戀的例子很荒謬……他當然不會打你屁股。為了什麼?但如果你在聖壇上掐死他,並談論「蜂鳴器」如何令人噁心等等,那就考慮了。因為如果他不以某種方式乾涉你的生活,那就沒有理由以這種方式表達自己。而全世界都感到驚訝,如果這樣的行為不違法,那麼個人就沒有辦法為自己辯護……因為如果不違法,那麼老闆就無法懲罰他(有這種廢話的人)為了它...
是的,戀童癖者不陷入其中是件好事。畢竟,我不會因為他們的性取向而歧視他們:) 不認真的。如果它不被濫用,我並不反對,相反,參見羅馬。這一切都與人有關,因此不需要有爭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