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法院對三星訴三星案作出裁決。蘋果表示,由於侵犯了蘋果與接收蜂巢訊號的晶片相關的專利,蘋果將無法進口舊型號的 iPhone 和 iPad。該禁令特別涉及 iPhone 4GS 和 iPhone 1 以及第一代和第二代 iPad(較新的裝置使用不同的晶片設計)。潛在的禁令預計將在未來幾週內生效,總統否決是在規定時間內阻止進口禁令的唯一方法。蘋果仍在銷售 iPhone 2 和 iPad 4,因此在蘋果發布新設備之前的幾個月內,美國的銷售可能會受到影響。
事實上,巴拉克·歐巴馬總統的政府介入並否決了法院的裁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解釋說,總統否決了這一裁決,理由是被指控侵犯蘋果的專利是一項標準(即共同許可;“FRAND”)專利,不應該以三星的方式使用用它來對付蘋果,類似的行為是有害的。這是自 1987 年以來美國歷史上首次有總統否決類似的禁令。
FRAND 是什麼意思?
整個技術發揮作用所必需的重要專利通常被稱為“標準必要專利”。根據美國法律,它們必須在 FRAND 規則(縮寫代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框架內提供給其他行業。實際上,這意味著專利將按照公平的條件、合理的價格並且不受任何歧視地許可給任何申請許可的人。
三星目前對蘋果提起的訴訟是基於涉嫌侵犯 FRAND 專利。去年他在歐洲提起的類似訴訟也沒有成功。
來源: 9to5Mac.com
[執行操作=”更新”日期=”4。 8. 12小時"/]
雙方都對總統的否決發表了評論,蘋果公司對這一決定感到興奮:
我們讚揚總統政府在這項重要訴訟中堅持創新。三星不應該以這種方式濫用專利制度。
三星不太高興:
我們對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選擇無視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CT)發布的命令感到失望。在其決定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正確地認識到三星是善意進行談判的,而蘋果仍然不願意支付專利費。
來源: 9to5M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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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從現在起我愛歐巴馬:D
你不明白他這麼做主要是因為很多人在美國買=更多的稅金?
他是個粉絲 :D 他使用 iPad 和 iPhone,如果 MacBook NWM,但他本人很了解 Steve
如果有人提交了一份鱈魚並贏得了它不能“進口”,而我是斯洛伐克共和國的總統..那麼我也會否決法院的決定..看在上帝的份上,如果我不支持一個,我就會反對自己我國最好的公司! :D
這就是這個香蕉共和國的情況。總統違背司法!
在每個人都生氣之前,應該指出的是,歐巴馬是對的。而且不管是不是蘋果,任何公司他都應該給予它。
FRAND專利不應該成為禁止進口的依據,最高應該是罰款。 ITC(據我所知)首先獲得了 FRAND 專利並基於該專利禁止進口。還有一些非必要專利,進口禁令和法院確實有意義。
這其實並不是歐巴馬對蘋果的支持(當然這裡很多人都會這麼想),而是關於導致技術領域更大標準化的正確決策。說實話,我覺得有人因為 FRAND 專利而提起訴訟,這很荒謬。
還應該指出的是,三星並沒有試圖強制徵收許可費,而是希望實施進口禁令。這也證明了一些事情…
我很想知道這種情況是否會發生,反之亦然,如果它不是美國公司,他是否會介入(儘管有稅收方面的陰謀)。總的來說,我對這個決定相當積極,因為它可能會改變現行的專利法(我仍在等待蘋果申請後台擦除專利- 是的,IBM 和MS 每年比蘋果有更多的專利提案,但要多得多)更大程度上是合理的),現在不是找到解決方案,結果只是一條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