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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歐盟試圖監管大公司及其平台的資訊並不新鮮。但隨著《數位市場法案》生效最後期限的臨近,我們這裡有越來越多的消息。如果你認為歐盟只坐視蘋果公司,事實並非如此。許多其他大玩家也會遇到問題。 

去年,歐盟委員會已經簽署了一項名為 DMA(數位市場法案或數位市場 DMA 法案)的法律,根據該法律,大型科技公司的平台被稱為不想讓其他人進入的看門人。然而,隨著該法律的生效,這種情況應該會改變。現在,歐盟正式公佈了必須敞開大門的平台及其「監護人」名單。主要是六家公司,DMA 會為它們帶來相當大的皺紋。顯然,為此付出最多代價的不僅是蘋果,而且首先是谷歌,即 Alphabet 公司。

此外,EC確認這些平台只有半年的時間來遵守DMA。因此,除其他外,他們必須實現與競爭對手的互通性,並且不能偏向或偏袒自己的服務或平台而不是其他服務或平台。 

被指定為「看門人」的公司及其平台/服務名單: 

  • 字母:Android、Chrome、Google Ads、Google 地圖、Google Play、Google 搜尋、Google 購物、YouTube 
  • Amazon:亞馬遜廣告、亞馬遜市場 
  • 蘋果:應用程式商店、iOS、Safari 
  • 字節跳動: 抖音 
  • Meta:Facebook、Instagram、元廣告、市場、WhatsApp 
  • Microsoft微軟: 領英、Windows 

當然,這個清單可能並不詳盡,即使在服務方面也是如此。目前,Apple 正在討論是否將 iMessage 納入其中,而 Microsoft 正在討論 Bing、Edge 或 Microsoft Advertising 等。 

如果公司搞砸了,或者只是沒有正確「開放」他們的平台,他們可能會被處以最高相當於其全球總營業額 10% 的罰款,對於屢犯者,最高可達 20% 的罰款。該委員會甚至補充說,如果該公司無法支付罰款,它可以迫使該公司“出售自己”,或至少出售自己的一部分。同時,可以禁止在違法的地區進一步進行收購。所以稻草人是相當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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