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法院已宣布蘋果用於解鎖 iPhone 和 iPad 的手勢專利無效,即所謂的滑動解鎖,即在顯示器上滑動手指進行解鎖。根據法院判決,該專利不屬於新發明,因此不需要專利保護。
卡爾斯魯厄的法官表示,蘋果在 2006 年申請並在四年後獲得批准的歐洲專利並不新鮮,因為這家瑞典公司的手機在 iPhone 之前就已經有類似的手勢。
蘋果公司上訴所針對的德國專利法院的原判決由此得到確認。聯邦法院是德國對專利做出裁決的最高權力機構。
在所有 iPhone 和 iPad 的鎖定畫面上,我們發現一個滑塊,當用手指從左向右移動時,即可解鎖裝置。然而,法院認為,這並不是一個足夠創新的問題。即使是捲軸的顯示也不代表任何技術進步,而只是一種方便使用的圖形輔助。
專家表示,德國聯邦法院的最新判決符合僅對真正的技術創新授予專利的全球趨勢。同時,IT公司經常申請專利,例如自行設計的使用者介面,而不是新發明。
「滑動解鎖」專利的無效可能會影響蘋果與摩托羅拉移動的持續糾紛。 2012年,這家位於慕尼黑的加州巨頭基於上述專利贏得了一場訴訟,但摩托羅拉提起上訴,現在專利不再有效,它可以再次依賴法庭訴訟。
差不多是時候。終於有人明白了。
當談到 2003 年左右在 SW 上引入專利時,人們應該有所了解,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不幸的是這只是一個結果:-(
我說的是歐洲,美國/日本之前介紹過…
我強烈不同意(指法院的判決)。真正的技術創新應該被授予「符合全球趨勢」專利的觀點已經僵化,屬於上個世紀。
當所有製造商的觸控顯示器實際上都相同時,控制舒適度的差異恰恰在於使用者介面。整個原來的iPhone作業系統都被破壞了。減少滾動距離、捏合縮放…如今,當五歲的孩子在平板電腦上看到螢幕底部邊緣上的幾個點時,他們不會想到擠壓它們,而是移動整個用他們的手指圖像。
蘋果當時制定的 UI 基礎知識(包括滑動解鎖)如今已成為全球標準。
如果這些不是值得申請專利的創新,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