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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蘋果公司在美國被提起侵犯用戶隱私的訴訟。蘋果應該透過發射器和 Wi-Fi 熱點的三角測量來收集有關用戶位置的信息,即使在設定中關閉了位置檢測。此外,蘋果應該故意將應用程式商店設計成可以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數據的方式。原告聲稱,因此,iPhone 的價格應該過高,因為它應該因追蹤用戶位置而價值較低。

該機構今日通報 路透社,Lucy Koh 法官,她也領導了最近的 蘋果和三星訴訟稱該案毫無根據,並駁回訴訟,因此不會進行任何法庭訴訟。 Kohová 表示,原告沒有提供證據表明以上述方式侵犯了用戶隱私。

該訴訟涉及 iOS 4.1,蘋果稱即使關閉位置仍進行持續位置追蹤是一個無意的錯誤,並在 iOS 4.3 更新中修復了該錯誤。在iOS 6版本中,由於其他有爭議的情況,例如應用程式的情況 途徑將使用者的整個通訊錄下載到其伺服器上,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系統,每個應用程式都必須獲得使用者的明確許可才能存取其通訊錄、位置或照片。

來源: 9to5M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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