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稱,早年,蘋果在盧森堡使用了複雜且有利於企業的稅收制度,將超過三分之二的 iTunes 收入轉移到其子公司 iTunes Sàrl。蘋果因此實現了約百分之一的最低稅額。
這項發現來自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發布的文件,該聯盟 澳大利亞商業評論 分析過的 尼爾‧切諾維斯 (Neil Chenoweth),原 ICIJ 調查小組成員。根據他的調查結果,蘋果從2008年2,5月到去年2013月將歐洲三分之二的iTunes收入轉移到了其子公司iTunes Sàrl,25年XNUMX億美元的總收入中只繳納了XNUMX萬美元的稅款。
盧森堡的 Apple 使用複雜的收入轉移系統來獲取歐洲 iTunes 收入,以下的影片對此進行了解釋。 Chenoweth 表示,1% 左右的稅率遠非最低,例如亞馬遜在盧森堡使用的稅率甚至更低。
蘋果長期以來在愛爾蘭採用類似做法,將iPhone、iPad和電腦的銷售收入轉移到海外,並在那裡繳納不到1%的稅。但正如 ICIJ 調查導致的盧森堡稅務文件大規模洩露所顯示的那樣,盧森堡在從 iTunes 減稅方面甚至比愛爾蘭更有效,後者的營運金額要大得多。子公司 iTunes Sàrl 的營業額大幅成長 - 2009 年為 439 億美元,四年後已達到 2,5 億美元,但在銷售收入成長的同時,蘋果的納稅額持續下降(相比之下,2011 年為33萬歐元,兩年後儘管收入翻倍但僅25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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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愛爾蘭也使用了類似的稅收優惠,目前該公司正面臨愛爾蘭政府的指控 假如 非法的國家援助。同時,愛爾蘭宣布 將結束所謂的「雙重愛爾蘭」稅收制度,但要到六年後才能全面投入運營,因此在此之前蘋果可以繼續享受其設備銷售收入中低於 1% 的稅收。這也可能是蘋果去年 12 月將美國控股公司(iTunes Snàrl 旗下的公司)遷往愛爾蘭的原因。
更新於 12/11/2014 17:10。 文章的原始版本報道稱,蘋果已將其子公司 iTunes Snàrl 從盧森堡遷至愛爾蘭。然而,這並沒有發生,iTunes Snàrl 繼續在盧森堡運作。
「目前 iTunes Sàrl 不再在盧森堡運營」 - 我認為這不是真的,iTunes for EMEA 仍然從盧森堡分公司發送發票
所有這些「分析」都只是對那些稅收制度過於複雜或這個或那個國家的各種歷史優勢的國家元首的黃油,蘋果和其他公司只是在現有規則內行事,主要問題是許多政客想要比他們現在花更多的錢。我寧願花錢進行此類分析,而不是協調稅法和減稅(同時減少食品支出)。
蘋果公司也有混蛋!我繳稅,我寄一美元一歐元(因為這裡有高稅),你瞧…它們在這裡和美國一樣小,所以用戶交稅,蘋果保留它!
你顯然不明白這裡發生了什麼......這不是增值稅,而是利潤稅,而你作為最終用戶與此無關,這是蘋果和稅務機關的事
那麼為什麼我們在 iTunes 中每美元支付 1 歐元呢?
我使用哪種匯率可能是由他們決定的,不是嗎?它仍然會改變(即使不經常)
從匯率差異中獲利當然不是庫克和他的公司早上上班的原因
我真的不喜歡他們最新的專注於用戶和金錢的決定。
歡迎來到資本主義;)
請..至少不要在這裡發表廢話。在我們國家花費 0,89 歐元的應用程式在美國花費 0,99 美元
但為了補充一下,還有一些應用程式在這裡售價 0,99 歐元,在美國售價 0,99 美元。關鍵是美國商店並沒有實施「替代定價」。 IE。開發人員可以選擇其應用程式的費用是 0,89 歐元還是 0,99 歐元 - 但在美國仍為 0,99 美元。
我的觀點是,我支付的費用比用美元支付的還要多,這要歸功於蘋果的逃稅……呃,讓步。
問題不在於誰以多少錢出售什麼,而在於我們支付的費用比美國高,而我聽到的最後一個理由是因為稅收…但在我看來,事實並非如此。
你可能發現了美洲,不是嗎?
對於擁有計算器並知道如何使用它的人,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
我的銀行以 0.89 歐元的價格收取 25.25 捷克克朗。
當日1美元價格為22.96捷克克朗
那是我會從蘋果支付比美元更多的費用。
這種差異在音樂和電影方面尤其明顯,與美國相比,其價格甚至過高...
切換到美國商店有什麼缺點嗎?
有一些約定你必須確認,如果你打破它,一切都是非法的。那是您非法擁有這一切的風險最小......
而且這部電影可能沒有捷克語版本、字幕等。
PS:如果賣家想要解決這個問題,你會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你必須擁有美國的信用卡或 Paypal 帳戶。我不知道蘋果是否能解決這個問題。
“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
蘋果僅使用法律允許的內容或特定州的提案。
好吧,只是看起來不太乾淨
不然現在不可能進行大調查
也就是說,例如增值稅主要在銷售所在地的歐盟繳納,或者服務,該公司透過x中介轉售來規避這一點,這根本就是違法行為
就像你在伯利茲等地提倡避稅天堂一樣,我希望你不是在提倡
感謝您的提醒,我檢查了 iTunes Sarl 的管轄權,此時它確實應該在盧森堡。這顯然是我所借鑒的外國網站的一次糟糕的收購。顯然,蘋果已將 iTunes Sarl 所屬的控股公司轉移至愛爾蘭。
我同意。我覺得非常有趣的是,我們身處歐盟、單一市場等。同樣,微軟也為 Marketplace 做到了這一點(或者仍然如此,我現在不知道)。所以,雖然我們是單一市場,但增值稅優惠最低的國家,而且捷克對此很嚴格。
指責蘋果「收拾行李」完全是無稽之談——從股東和管理階層的角度來看,他們的工作就是從他們所做的事情中最大化利潤。
這是政客、歐盟和其他沒有 21 世紀智商和經濟教育的撒克遜人的黃油,他們在歐盟議會的椅子上放屁(除了方式)。
處於庫克的位置,我們每個人都會做同樣的事情——不僅因為我們必須這樣做,而且因為我們願意這樣做。
我並不是說公司該被指責。我的意思是,規則的設定相當奇怪,而且沒有多大意義。
蘋果只是一群騙子。一個封閉的系統來保護你,而他們自己則盡可能地從我們那裡偷錢並賺錢。
所以你真是個傻瓜,你像乞丐一樣為改變而苦苦掙扎,我並不感到驚訝。你不會再有這樣的想法了:)
我從網站獲得的被動收入比你的年薪還要多。但老兄,你來了。我不會再讓蘋果搶我的錢了,我有錢並不代表我會被榨乾。
所以請讓自己被三星、谷歌、微軟“搶劫”,不要在網路上傳播有關激怒他們的公司的討論
迪克!
:-D 讓我很開心!
如果蘋果沒有從你那裡偷東西,那麼它就會是谷歌,它每次都會偷東西,如果不是他們,那麼國家就會從你那裡偷東西,而這就是徵收所得稅、向健康保險公司徵稅的團隊。工資中繳稅,你不會繳納社保費。得最多,但最重要的是,如果你說蘋果在偷,至少他們不強迫你買他們的產品,但是國家強迫你付這個,那麼再這個,想想誰強迫誰做某事,相信我不是蘋果,我認為你夠聰明,能夠理解這一點
那麼避免從國家偷竊(納稅)就是偷竊嗎?這是非常扭曲的想法…
文章標題錯誤,或誤導的——小報風格的東西。畢竟,從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實際上繳了稅款,但數額小得令人尷尬。不過,他只用了能用的東西──生氣,但還是有可能的。我並不是說沒關係,但我們必須為此生別人的氣。
這裡有人說捷克語嗎?
當我看到 EUSSR 時,稅收隻流向 /dev/null,我對 Apple 一點也不感到驚訝,老實說,它不會是唯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