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又獲得了一項專利,這項聲明並沒有什麼異常之處。這家來自庫比蒂諾的公司擁有大量專利,數量還在增加。蘋果公司和其他 25 家公司一樣,獲得了絕對重要的專利。它在國外伺服器上經常被稱為“所有軟體專利之母”。這是該公司理論上可以拿下智慧型手機領域整個競爭的利器。
專利號 8223134 隱藏在本身 “在可攜式裝置上顯示電子內容和文件的方法和圖形介面” 並且很可能會被用作打擊抄襲者的突破性武器。它涵蓋了Apple以圖形方式解決的方式,例如電話「應用程式」本身的顯示、電子郵件信箱、相機、視訊播放器、小部件、搜尋欄位、註釋、地圖等。最重要的是,該專利涉及使用者介面本身的多點觸控概念。
這些元素現已獲得蘋果的專利,幾乎所有採用 Android 或 Windows Phone 作業系統的手機和平板電腦都包含這些元素。當然,這些手機的用戶不喜歡這項專利,他們正在表明自己的立場。 Android用戶認為蘋果不應該透過法庭訴訟來破壞其競爭,而應該透過公平競爭。市場應該由擁有最好產品的人來控制,而不是由最昂貴的律師來控制。
不過,蘋果想要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也是可以理解的。正如該網站指出的那樣 明顯的蘋果:
2007 年,三星、HTC、Google和智慧型手機產業的其他公司都沒有推出具有與蘋果 iPhone 類似功能的可比較設備。他們沒有蘋果公司向市場推出的解決方案,也沒有讓手機成為真正的智慧型手機。
……競爭對手能夠與蘋果競爭的唯一方法就是複製他們的技術,儘管他們很清楚 iPhone 已經申請了 200 多項專利。
然而,事實仍然是,這些品牌概念中的現代智慧型手機顯然是基於 iPhone 的理念。蘋果意識到了這一事實並試圖保護其產品。他從九十年代中期吸取了教訓,當時他因作業系統的外觀而與微軟輸掉了一系列官司。蘋果非常仔細地、零碎地為系統的關鍵部分申請了專利。合乎邏輯的是,加州公司的領導階層不希望庫比蒂諾成為研究中心,也不希望利潤流向只接手基本想法的公司。
當然,許多人認為讓訴訟阻礙技術進步不符合消費者社會的利益。然而,蘋果必須至少部分捍衛自己。因此,讓我們相信,在庫比蒂諾,至少將投入與這些法律糾紛相同的精力和資源來研究促進普通民眾日常生活的新技術。讓我們希望蘋果繼續成為創新者,而不僅僅是長期創新的保護者。
超厚-殘酷-緊! :從
但什麼?他們設計、實現並申請專利。這就是專利的來源。老實說,如果可能的話,你們誰不會保護這種規模的攻擊/產品?
如果競爭對手不傻的話,它會激怒律師和法院,承認自己在抄襲並向蘋果提出一些糟糕的解決方案,也許是以許可費的形式(他應該在周四損失,或者每台設備損失50 美分) ...)。
所以還沒有人弄清楚這一點!你不是天才嗎? :) :) :)
但這就是它的工作原理,請參閱 Microsoft 等。我只是不明白為什麼其他人對此如此重視(谷歌,三星......)
是的,這就是它的意思。競爭對手不想為蘋果的想法買單。不管你喜歡與否,Android 已經象徵性地偷了蘋果的汽車,而蘋果只想為此付出代價。蘋果也使用競爭對手的專利,它只是付費,如果不付費,競爭對手也會起訴它,它必須達成協議。很簡單,沒有必要嚇唬人們,讓蘋果阻礙進步。
他來了,被撕扯,被驅逐…
上車,下車。
我不明白電視的外觀,電視的遙控器和按鈕的佈局等,汽車的外觀,還有方向盤,怎麼沒有專利如果以前處理過這個問題,由於訴訟,一切都會變得非常昂貴,而且沒有什麼真正發展。如今,除了合法和專利之外,根本不可能競爭。這是厭惡。手錶、刀具等的外觀專利。我相信蘋果目前正在申請的專利是他自己在某個地方複製的,稍作修改後就成為了他自己的。很快,他們就會為他的外表申請專利,他從後面爬上去。現在的世界真是令人作嘔。道德底線。沒有什麼反對專利的,但這確實太過分了。烏菲。於是我就放心了:)
嗨,我清楚記得第一部iPhone問世的時間。當時我有一台 HTC Tytn,看著它就像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幽靈。突然間,我的高科技機器顯得如此過時,我想知道為什麼我還在使用它。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HTC Sense 問世,雖然它是一個弱混合物,但也是對 iPhone 的第一個回應。
在那之前,諸如手勢之類的東西。捏合縮放整個網頁瀏覽器是不可想像的事情,我完全理解蘋果保護他們的想法。
捏合縮放功能讓我徹底震驚。這是如此自然的事情,以前沒有人想到過。今天每個機器人都有它,為什麼?因為蘋果發明了它。
安卓上建立資料夾的方式也是抄襲蘋果的,一個圖示在另一個圖示上滑動即可建立資料夾。蘋果也想出了這個辦法。
沒有人反對授權這個想法,但突然間 Android 就不再「那麼便宜」了。
我們可以在這裡討論很長時間,但如果我想出了一些東西,並且它像第一代iPhone的技術一樣具有革命性,並且至今仍在使用,那麼蘋果完全有權利為其想法索要資金。
他們擁有所有這些專利,但專利的有效期有限,並且所有提到的技術都已經過期(我懷疑最長為 24 年,但我對此並不能 1898% 確定)。例如,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 在100 年獲得了一項電視遙控器的專利。情況下無法使用專利技術。事實上,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任何人找到自己的方式或嘗試協商使用它的許可證。作為我自己的路徑的一個例子,我認為 WebOS 系統在我看來非常成功,但同時它看起來不像 iOS 的副本,而是遵循完全不同的路徑,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目前的情況是道德底線,而是每個時代相當普遍的一部分。只是我們還沒有經歷過他們可能就汽車、電視、收音機、飛機、船或幾乎任何其他東西的專利進行類似爭論的時代。您只需等待適當的年限並在那時才使用它,或與擁有專利的人達成協議。即使在 XNUMX 年前,它也是如此,而且我不認為這個概念已經過時。
完成協議。否則,我不明白怎麼會有人在這方面挑戰蘋果,並在自己打架不公平的情況下想要公平競爭。他們不承認任何事情,並從別人的想法中賺錢。
我自己非常清楚發明某物並提出這個想法意味著什麼;)從邏輯上講,我無法說出它是什麼,但這就是重點......我完全同意蘋果公司的觀點,即它為其發明申請了專利,並且它通過訴訟為他們辯護,而且,這取決於質量,他們沒有體現出他們產品的創新,至少現在還沒有,所以如果它會受到競爭對手的創新的阻礙,我根本不在乎,但我知道競爭產品的用戶不喜歡它;)所以不要使用竊取的想法並追求原創。
它主要適用於此……如果它不是有形的(程式設計、圖形),那麼人們就不想付費。如果我能理解從客戶那裡聽到的每一句話「只需點擊幾下,你就可以得到它」…那麼我就會成為百萬富翁。這裡的人不明白這一點,我向你發送來自谷歌的照片,並想知道為什麼他們必須為照片庫中的照片付費......當它們可以免費下載並且他們不談論字體時:o)
是的,這告訴了我一些事情;)不幸的是,事情就是這樣。它看起來簡單並不是因為它簡單,而是因為有人只是專家並且知道如何做。
我真的很好奇蘋果什麼時候會為大爆炸申請專利
怎麼可能有人會授予這樣的專利!這確實聽起來是一個大問題。蘋果現在幾乎可以對任何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螢幕上發生的任何事情進行索賠。這不該發生……蘋果見鬼去吧!
蘋果只是聲稱擁有所有的想法,如果有人想使用它們,他們應該向那些在這些想法的開發上投入巨資的人付費。它被稱為許可證,在技術中很常見。但競爭對手並不想付出代價,這對進一步發展來說是一個真正的風險。我想知道如果蘋果沒有推出 iPhone,今天的智慧型手機會是什麼樣子...
我明白,當有人發明某種東西時,他們有權為此索要金錢,但同時,讓他們至少保持一點自尊,不要為每一個技巧都申請專利,那麼很明顯他們已經擁有了適合。我喜歡蘋果公司,因為它把錢投資在開發上,而不是訴訟上。
這是叛國罪。問題在於在錯誤的時間背景下對專利的認知。事實上,蘋果目前涉案的所有專利都是很久以前提交的。例如 2007 年(iPhone 相關產品最常見的一年)。嗯,在過去 5 年裡,事情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例如,甚至在 iPhone 出現之前就已經有智慧型手機了,而且它們也不錯(我自己用過 Palm Treo 650)。即使是 iPhone,我仍然在許多方面看到了 PalmOS 的靈感。但我也記得,當我在 2007 年購買 iPhone 時,我完全被一個事實所震驚,例如,不需要使用手寫筆,一切都是尺寸優化的手指控制以及很多這樣的小東西。這些正是蘋果公司已申請專利的東西。
否則,整個問題是,在這些專利的5年審批過程中,Google和其他任何人都沒有反對批准這些專利,也沒有給出任何不應批准這些專利的理由。他們肯定知道蘋果為所有東西都申請了專利,那麼他們為什麼不這樣做呢?相反,他們從 iPhone 中獲得了相當多的靈感,但多年後事實證明,它可能不是最令人高興的。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谷歌應該專注於創造新的東西,而不僅僅是重新設計競爭系統,然後咒罵很多功能都獲得了專利。其他人正在這樣做(WinPhone、WebOS - 乍一看,這兩者都表明這不是製作 iOS 克隆的問題,這對於 Android 的第一個版本當然不能這麼說),那麼為什麼他們不呢?同樣有趣的是,例如,微軟和蘋果之間不存在重大問題,即使存在,他們也達成了合理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