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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第一款 iPod 發布或 iTunes Store 推出之前,Apple 就將 iTunes 描述為「世界上最好、最簡單的點唱機軟體,讓用戶可以在 Mac 上建立和管理自己的音樂庫」。 iTunes 是 Apple 自 1999 年以來創建的一系列應用程式中的另一個,旨在將創造力和技術結合在一起。

例如,該組包括用於編輯影片的 Final Cut Pro 和 iMovie、作為 Photoshop 的 Apple 替代品的 iPhoto、用於將音樂和影片燒錄到 CD 的 iDVD 或用於創建和混合音樂的 GarageBand。 iTunes 程式原本應該用於從 CD 中提取音樂文件,然後從這些歌曲中建立您自己的音樂庫。這是史蒂夫·賈伯斯更大策略的一部分,該策略希望將麥金塔電腦變成用戶日常生活的「數位中心」。根據他的想法,Mac 不僅作為一台獨立的機器,而是作為連接其他介面(例如數位相機)的總部。

iTunes 源自於一款名為 SoundJam 的軟體。它來自 Bill Kincaid、Jeff Robbin 和 Dave Heller 的工作室,最初旨在允許 Mac 用戶播放 MP3 歌曲並管理他們的音樂。蘋果幾乎立即購買了該軟體,並開始致力於將其開發為自己的產品。

賈伯斯設想了一種工具,可以為使用者提供足夠的靈活性來創作音樂,但使用起來也很簡單且要求不高。他喜歡搜尋欄位的想法,用戶可以在其中簡單地​​輸入任何內容 - 藝術家的名字,歌曲的名稱或專輯的名稱 - 他會立即找到他正在尋找的東西。

賈伯斯在正式發布iTunes 時發布的官方聲明中表示:「蘋果已經做了它最擅長的事情——簡化了複雜的應用程序,並在此過程中使其成為更強大的工具。」他補充說,iTunes 與競爭應用程式和服務相比其類型遙遙領先。 「我們希望他們更簡單的使用者介面能夠讓更多的人參與數位音樂革命,」他補充道。

六個多月後,第一台 iPod 開始販售,直到幾年後,蘋果才開始透過 iTunes 音樂商店販售音樂。儘管如此,iTunes 仍然是蘋果逐步涉足音樂世界的拼圖中的重要一環,並為許多其他革命性變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iTunes 1 ArsTechnica

來源: Mac的崇拜,開場照片來源: ArsTech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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